校园建设办公室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学生公寓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GY-2021002-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学生公寓监理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7〕1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址内。

2.2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公寓1栋,面积22322.35平方米,地上7层,面积22122.5平方米,地下1层,面积199.85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最高投标限价:0.8。

2.4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招标范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等扩建项目学生公寓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应至少配备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及以上;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及以上;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及以上;监理员1人及以上。(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企业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至今,年限不满足要求的仅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仅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监理标段进行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各潜在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项目管理团队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至少提供(2020年1月-2020年12月)的劳动合同和网上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

3.11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各个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开标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开标以视频会议与现场开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文件及原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同时进行身份核验),请所有参会人员开标前手机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前代理机构邀请招标人、监督人加入视频会议,投标人自行加入开标会议房间,并将“您的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代表应自行携带能够满足视频直播方式开标的设备,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视频直播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有效电子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20年1月-2020年12月)的劳动合同和网上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2020年1月-2020年12月)的劳动合同和网上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有效电子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大路5799号)二楼B2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6.1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规[2020]11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6.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6.3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人:陈小召、毛霞飞

电话:0431-85541122、0431-855487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人:王贺楠

电话:0431-8166878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2021年3月1日